
山西汾阳市杏花村宴会汾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汾公司)被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汾酒公司)认为侵犯了“汾酒”商标而告上了法庭。
青汾公司取得了“青汾”商标的授权,生产“青汾”酒。不过,青汾公司生产的青汾酒包装上并没有原样使用注册的“青汾”商标。“青汾”商标是一个图形商标,把“青汾”两个字设计成了一个三角形。宴会汾酒公司在使用的时候着重用了“青汾”两个文字,而不只用了图形。而杏花村汾酒公司是“汾酒”的商标注册人,它认为宴会汾酒公司使用文字“青汾”侵犯了“汾酒”的商标权。
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已经判决。法院认为:青汾公司对商标的这种使用方式侵犯了“汾酒”商标的商标权,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
正确使用
该案例,正常情况下,青汾的商标虽然不用非得加“注册商标”或者“®”的标识,但也要和后边的“酒”字在字号、颜色或字体上有所区分,从而使“青汾”的商标性突出,避免消费者混淆。
不规范使用的三种情况:
第一,注册人不懂商标法,不清楚不规范使用会构成侵权;
第二,企业经营者认识上的变化;
第三,为了攀附知名商标,误导消费者,从而取得竞争上面的优势。
不规范使用的后果
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的规范使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如果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则面临责令限期改正、撤销注册商标等法律后果。
当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之后,其实改变后的商标已经不是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了,而是成为了新的商标,新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注册或者在后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是无法保证的,非常可能出现与已经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产生侵权纠纷。
河南龙头知识产权的龙老师提醒大家:一定要规范使用商标,靠商标变形,包装近似来刻意与知名品牌的产品进行撞衫的行为是不明智的,因为越是知名的企业他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是完善。通过撞衫来谋取那点蝇头小利,是很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