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汾酒集团召开2017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兑现大会,奖励各单位经营班子4200万元,其中:汾酒股份公司1500 万元,汾酒销售公司1000 万元,竹叶青酒营销公司 200 万,国贸公司 300万元,发展区公司 300 万元,汾青酒厂 200 万元,义泉涌公司 200 万元,宝泉涌公司 200 万元,神泉涌公司 200 万元,科技开发公司 50万元,汾酒商贸公司 50万元。汾酒集团所属酒类营销单位负责人奖励额度占经理层专项奖励总额的40%,经理层其他人员占专项奖励总额的60%。
这既是一次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的庆功会,又是一次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动员会。对汾酒集团实现“三步并作两步走,三年任务两年完”将产生十分重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