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24日讯 山西汾酒(29.420, -1.73, -5.55%)(600809)24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公司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公司与山西省国资委签订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内容涉及“汾酒集团2017、2018、2019年收入(酒类)增长目标为30%、30%和20%;三年利润(酒类)增长目标为25%、25%、25%”、“积极推行员工持股改制试点,任期内力推汾酒集团整体上市”等方面。对此,山西汾酒称,公司作为汾酒集团公司酒业主体,目前尚未分解落实目标责任书任务,尚未制订2017年度经营计划,也未确定营业收入、利润等增长目标。
同时,山西汾酒表示,经征询,整体上市是汾酒集团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前汾酒集团公司根据2月9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2月13日山西省国资委领导赴汾酒集团公司调研的讲话要求正在积极研究和论证具体事宜,但尚未筹划整体上市具体方案,也无具体推进时间表,该事项对上市公司实际影响尚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